建筑業是我市的傳統產業,也是我市重要的優勢產業和支柱產業。為進一步提高建筑業綜合競爭力,做大做強我市建筑業,推進我市從建筑業大市向建筑業強市跨越,市建筑業協會會同市政協財經委、市建工局對我市建筑業發展情況開展了調研,并到外地進行了考察學習。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當前我市建筑業發展的基本情況
建筑業是我市的傳統優勢產業,在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現有建筑施工企業535戶,具有資質等級的總承包和專業承包建筑企業175戶。2015年,全市完成建筑業總產值576.2億元,在全省僅次于成都,相當于我市能源、機械、化工、醫藥四大產業總產值之和的1.67倍;實現稅收收入19.01億元,占全市地稅收入的22.4%;建筑業增加值59.35億元,占全市GDP的4.39%;建筑業發展還對相關的20多個上下游產業起到了重要的輻射帶動作用。 “瀘州建工”品牌有較強的市場知名度和競爭力,瀘州建筑隊伍覆蓋全國各地。建筑業還是我市吸納農村勞動力最多的行業,現有從業人數超過60萬,2015年完成建筑業勞務收入190億元,是助農增收最大的支柱產業。以瀘縣為例,全縣建筑業從業人員超過20萬,占全縣總人口的1/5,建筑業勞務收入占農民純收入的60%以上,成為農民增收的主渠道。
受宏觀經濟下行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去年下半年以來,我市建筑施工企業業務量大幅度滑坡,呈現斷崖式下跌。從132家企業調查統計看,僅有2家企業實現增長,業務量下跌20%以上的占3/4,部分企業甚至到了生死存亡的緊急關頭。目前嚴峻的形勢若再不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并制定切實有效的應對措施,我市建筑業今年的目標任務將難以完成,多年在全省排名第二的位置隨時都會被其他地區超越,并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帶來嚴重影響。通過調研,我們認為我市建筑業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
(一)認識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夠。一是認識嚴重不到位。多年來,盡管建筑業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遠遠超過機械、化工、能源等支柱產業,但從沒有把建筑業作為我市重要支柱產業來扶持發展。建筑業長期以來被忽視,一直缺乏應有的地位。二是工作力度不夠,從沒有像抓工業、抓招商引資那樣來抓建筑業,基本上是任其自生自滅。尤其在目前建筑業面臨嚴峻形勢下,政府缺乏有效的應對措施。比如,很多地方在政府公共項目招投標方面搞地方保護,我們居然還要排斥本地企業;對企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缺乏應有的保護;對在外開拓的建筑企業缺乏足夠關心、支持;對官司纏身的建筑企業缺乏法律援助;對企業資金緊張問題缺乏融資政策支持,等等。近年來,不少地方政府出臺了對建筑業十分優惠的招商引資政策,本地企業為了生存發展,已經出現了把注冊地外遷的苗頭。
(二)本地市場份額被擠占,外地市場份額急劇萎縮。就本市而言,政府投資的大中型項目,多采取EPC、PPP等模式,90%以上的項目被央企、大型國企及外來公司承攬,相當部分公招項目在條件設置時存在“量身定做”嫌疑,眾多的本地企業被排斥在外不能入圍。在中小工程項目的招投標中,由于資格預審不嚴,大量外地企業及職業投標人通過圍標、串標、掛靠等方式參與競標(一些小項目竟有上100家公司競標),排擠本地競爭者,獲得中標資格后又將中標項目轉賣給其他公司或個人,擾亂了招投標市場秩序。在對外開拓中,由于不少地方制定了不同程度的地方保護政策,設置門檻限制外來企業承攬業務,在“營改增”改革后這種情況更加突出,導致我市建筑企業對外開拓困難重重,市場不斷萎縮。
(三)合法權益受侵害,部分企業官司纏身無法正常經營。由于地方保護傾向,建筑企業的權利在外地時有受到侵害,如外地法院來瀘州凍結企業資產很容易,而我們到外地尋求當地法院支持則很難。公安部門不愿介入涉及建筑施工企業的違法犯罪案件的調查處理,對企業合法權益缺乏應有的保護。不少企業法制意識淡薄,內部管理不規范,受三角債、掛靠經營、私刻公章、表見代理等情況造成的訴訟糾紛急劇增加,影響了正常的生產經營。據統計,我市35家一級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就有近10家企業受官司訴訟影響,企業基本賬戶被凍結,已經不能正常開展投標業務。
(四)資金緊張,缺乏融資政策支持。大多數建筑企業由于行業的特殊性,土地、房屋等固定資產少,缺少不動產抵押,難以獲得銀行的信貸支持。由于各類保證金、墊資修建、拖欠工程款等原因,占用了建筑企業大量的流動資金,加之信貸支持政策力度不夠,企業融資困難,造成企業普遍資金非常緊張,困擾了正常的生產經營。
(五)結構不合理,缺乏市場競爭力。主要表現在:一是缺乏具有帶動性的龍頭企業,組織結構松散、技術含量偏低、多而不強,沒有特級企業。二是資質比較單一,主要以房建施工企業為主,同質化競爭嚴重,受房地產市場波動影響大,擁有市政建設、道路橋梁、水利水電等市場專業資質的少,不能應對市場出現的急劇變化。三是企業人才缺乏。多數企業以家族式經營為主,對管理人才隊伍建設重視不夠,對專業人才的培育和引進缺乏激勵機制。一線施工隊伍以農民工為主,缺乏系統的崗前培訓。
二、外地值得借鑒的做法
一是政府高度重視建筑業發展。廣安市成立了國家住宅產業現代化示范城市領導小組,市長任組長,4名市委常委、4名副市長任副組長,出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并在2個區3個園區各建設了一個裝配式小區示范點。華鎣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任組長,副市長、公安局長,法院院長及檢察院檢察長任副組長的建筑業企業司法援助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司法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全市建筑業企業司法援助日常工作,幫助建筑企業維權。
二是著力培育引進大型建筑業。南充、涼山等地出臺政策,重獎晉升資質和引進的大型建筑企業。如,南充市政府對新晉升為特級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對晉升為一級施工總承包資質企業首次獎勵200萬元,增項一級施工總承包資質成功的按資質類別每項獎勵100萬元。凡將總部遷入并注冊落戶南充市的市外建筑業企業,按特級、一級施工總承包資質等級,政府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和200萬元。涼山州對2016年整體搬遷注冊落戶到涼山州的大型建筑業企業,凡當年在完成總產值、吸納州內就業人員達到一定標準的,由財政給予連續三年補貼,最高的第一年就達800萬元。州內企業在州外創造產值達到一定規模的,由注冊地所在縣市政府連續三年給予獎勵。
三是積極發展建筑業總部經濟。華鎣市政府劃出50畝土地用于建筑業總部基地建設,其中22畝土地以每畝50萬元(周邊地價約為370萬/畝)的成本價提供,其余28畝政府無償提供作為周邊配套附屬用地。該項目由華鎣市40家建筑企業聯合投資,作為建筑企業集中辦公地點。
四是創新招投標方式。廣安市對市級財政出資、投資3000萬以下的項目,在資格預審的前提下,從建筑企業誠信庫中采取抽簽方式確定中標單位,讓本地企業有更多的中標機會。
三、幾點建議
(一)把扶持建筑業發展擺到重要的位置。通過對我市建筑業總產值、上交稅收、就業人口、農民增收等方面貢獻的綜合分析,建筑業應當是我市僅次于酒業的重要支柱產業。在國家實行“營改增”后,納稅地點由勞務發生地改為機構注冊地,扶持本地注冊建筑企業發展的重要性更加突出。建議市委、市政府把建筑業擺到我市重要支柱產業的位置,要像抓工業、抓服務業、抓招商引資一樣抓建筑業的發展,認真研究解決建筑業發展中存在的重大問題,為建筑業發展鼓勁撐腰。結合我市的實際,研究制定出臺新的促進建筑業發展的政策意見,加大對建筑業的扶持力度。強化政策的導向作用,完善獎勵考評,將各縣(區)政府以及市級各相關部門支持建筑業發展工作納入年度考核范圍,重點針對年度目標任務、政策落實力度、政務環境優化進行細化考核。設立優質工程獎、企業升級獎、財稅貢獻獎、建筑企業十強獎等獎項,獲獎企業由市委、市政府通報表彰并予以物質獎勵。對成績特別突出企業負責人,優先推薦為市級以上勞動模范、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二)完善招投標政策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建議發改委牽頭,在不突破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調整完善我市招投標政策,尤其是不得人為設置障礙、抬高門檻,限制本地企業參與工程招投標,讓本地骨干企業同央企、國企享受同等政策對待。比如:對本地大的公共項目最好不要打捆招投標,應多搞些單體項目,給本地企業參與競標的機會;對市級財政出資、投資5000萬(或3000萬)以下的項目,在資格預審的前提下,直接在建筑企業誠信庫中采取抽簽方式確定中標單位;大的項目招投標時,企業法人、項目經理人必須到場,遏制掛靠企業、職業投標人的圍標、串標、賣標等違法違規行為;完善建筑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企業誠信庫,將信用評價與工程招投標相掛鉤,優先考慮行業信用評價優良,貢獻大、實力強以及在承擔社會責任、上繳本市地方稅收、工程“創優奪杯”等方面成績顯著的企業。
(三)推動建筑業的轉型升級。一是借鑒外地經驗,規劃建設瀘州市建筑業總部基地和瀘州現代建筑產業園,作為當前扶持建筑業發展的重要舉措,并應盡早明確用地選址,優先安排用地指標,合理確定建設規模,科學制定入駐政策,落實相關工作責任。二是鼓勵企業通過改組、聯合、兼并、股份合作等形式做大做強,提高核心競爭力。對瀘州建工集團抱團發展和江陽建工集團申報特級施工企業資質,有關部門應大力支持。三是適應建筑市場的發展變化,鼓勵企業突破單一房建為主體的建筑產業結構,拉長建筑產業鏈,積極向市政工程、路橋、水利、電力等專業施工領域拓展,推動中小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四是創新完善人才引進、培養、使用、激勵機制,著力培養一批企業領導人才、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和一線施工作業人員,為企業轉型升級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撐。
(四)實施法律援助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建筑行業的經濟糾紛時有發生,由于地方保護傾向,建筑企業的權利在外地時有受到侵害。對此,要加強建筑業的司法保障工作。借鑒廣安市的做法,建議成立以政法委書記為組長,分管副市長為副組長,相關單位為成員的法律援助領導小組,并組建專門的法律援助團隊,搭建起建筑業發展的司法服務平臺,幫助建筑企業依法維權,協調勞資糾紛,推進企業法制治理。
(五)加大金融信貸支持力度。建議政府設立建筑業扶持發展專項基金,主要用于為建筑施工企業提供信貸擔保服務。政府成立的擔保公司也要積極為建筑企業提供融資擔保。凡我市建筑企業市外承接工程,符合信貸政策和貸款條件的,憑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許可證向我市開戶銀行申請貸款,銀行應予以支持和提供幫助。積極幫助對外開拓的龍頭骨干企業實現信用增級,獲得信貸支持。協調金融機構對優質企業提高貸款授信額度,大力推廣互保融資、融資租賃等多元化方式緩解資金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