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市工商局獲悉,從即日起,《瀘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信用紅黑名單公布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全市范圍內正式實行企業誠信紅黑名單制度。此舉將深入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進一步改善和優化發展環境,強化信用監管,打造“誠信瀘州”,讓市場主體“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誠信獎懲制度(配圖)
紅黑名單榜在市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公布
《辦法》所稱的企業是指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登記注冊的法人、非法人營利性經濟組織及個體工商戶。
《辦法》所稱的企業信用紅名單是指瀘州市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臺上對遵守法律法規、堅持誠實守信并具有良好示范帶動作用的企業及有關情況進行公布;企業信用黑名單是指在瀘州市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臺上對具有違反法律法規、不履行法定義務、違背誠信守諾原則、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企業及有關情況進行公布。
瀘州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收集、整理相關的企業信用紅黑名單信息后,在瀘州市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公布。同時通過平臺信息交換在“信用瀘州”網發布。
企業信用紅黑名單的信息公布期限不超過3年。被列入信用紅名單的企業,如在公布期內出現違法違規或違諾失信等行為,經查證屬實的,由工商部門刪除信用紅名單上的信息。被列入信用黑名單的企業,如在公布期內積極糾錯,挽回社會影響并取得較大成效,可申請提前結束公布其黑名單信息,經工商部門審查合格,可退出黑名單。
企業四種情況可列入信用紅名單
按照《辦法》規定,企業被列入信用紅名單的范圍有:
——經市以上行政機關評選為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
——被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評選為“誠信守法企業”、“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文件規定認為應當列為良好信用信息的其他情形;
——獲得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四川省著名商標、瀘州市知名商標的企業,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使用企業。
企業十種情況可列入企業信用黑名單
按照《辦法》規定,企業被列入信用黑名單的范圍有: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屆滿3年仍未履行相關義務的;
——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變更或者注銷登記,被撤銷登記的;
——組織策劃傳銷的,或者因為傳銷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兩年內受到三次以上行政處罰的;
——因直銷違法行為兩年內受到三次以上行政處罰的;
——因直銷違法行為兩年內受到三次以上行政處罰的;
——因不正當競爭行為兩年內受到三次以上行政處罰的;
——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造成人身傷害等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兩年內受到三次以上行政處罰的;
——因發布虛假廣告兩年內受到三次以上行政處罰的,或者發布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人身傷害的或者其他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
——因商標侵權行為五年內受到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的其他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規且情節嚴重的。